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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监管部门”应运而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举措,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我局成立已两年,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基层如何全面推行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了一些思考。
一、必须明确目的意义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必须明确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全面覆盖、坚持规范透明、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三、必须明确工作要点
1.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中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列入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实施随机抽查。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
2.对未列入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事业性收费,特殊设备制造、安装、修理、检验检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等事项,按现有监管方式严格监管。对特殊重要领域,要健全生产、检验管理信息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生产检验数据自动采集、实时记录、留痕可查,严禁人为篡改。
3.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重点检查。对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方式,对所涉及的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严重风险要进行过筛式排查。
四、必须明确主要任务
1.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在《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根据省局、市局的工作安排,制定我局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为企业市场主体的3~5%。各业务条线可根据监管职能确定具体的抽查比例。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按照各业务监管领域建立市场主体库、收费价格单位库(主要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食品生产主体库、食品流通主体库、餐饮单位库以及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库。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如产品、项目、行为等其他主体库。按省局、市局的安排和要求建立其他涉及药品监督和知识产权监管的市场主体库。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建立好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各业务条线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各级各业务条线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时,可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工作区域、技术特点以及担任角色等细化执法检查人员身份标签。对特定领域的抽查,还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工作,建立辅助检查人员库,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4.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
在总局抽查工作指引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修定完善我局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内容、公示程序等。
五、必须规范检查流程
1.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局的安排和要求制定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比例、抽查范围和时间安排。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检查对象由省、市、县(区)局按照分工进行抽取。抽取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风险程度以及信用水平,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在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的同时,注重监管效果,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取过程应与纪检部门、相关监管业务条线共同参与完成,确保公开、公正。
3.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综合考虑我区的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既可以电脑抽取,人工匹配,也可以电脑抽取,智能匹配。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4.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抽查检查的,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需要现场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应与被委托专业机构人员共同到场实施检查。抽查检查中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抽查检查效率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5.积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省、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以“四川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跨部门联合检查的平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6.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归集至四川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强化结果运用,加快推进涉企数据共通共享和部门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必须强化考核督查
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可通过督查检查、网络监测、抽样复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必要时可以将相关情况通报地方人民政府。
总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双随机、一公开”是市场监管的深刻变革。随着简政放权的不断推进,市场主体大量增加,各类新业态层出不穷,一些领域风险突出,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新挑战。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公平公正监管为基本遵循,“管优不是管乱、管活不是管死”,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实践表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降低监管成本的同时显着提升了监管效能,缓解了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适应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职能整合的大背景下,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加强统筹协调,注重内部各业务条线的职能整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各领域中。要充分整合日常监管任务,避免重复多头布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加强工作指导,监管承担检验检测职能的各相关单位按照抽查规范开展工作。
(作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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